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书法作品会增加文学作品的感染力吗?这是为什么?
这个当然可以的,书法和文学是分不开的,书法家也是文学家诗人词人,比如毛主席,王羲之,苏东坡等等,他们写自己的诗词歌赋。
一个书法家文学水平不高,会让人殆笑大方,一些人喜欢写“月落乌啼霜满天”,总不见得给年轻人也写这个吧,毕竟人家满头黑发,怎么就霜满天了。
***的书法大气磅礴,让他老人家的豪放的诗词更加升华。
书法能张显人的魅力和感染力。没有足够的功底写不出好的书法,书法是一门特长并不一定是博览群书,因为练习书法很占用时间,精力都用在精益求精的耗笔之功,好的书法作品自然张显文化气息。
舞蹈艺术可以通过基本动作语言来增加文学作品的感染力,抒发文学语言无法表达的情感,如舞蹈艺术家戴爱莲作品《荷花舞》,***用了独特优美的舞蹈语言方式。增加了文学作品的感染力,表现了美好意境。借荷花形象来歌颂祖国无限美好,人民生活幸福吉祥。
书法也是艺术,优秀的书法作品也一样,可以通过基本线条语言和结构气韵增加文学作品的感染力,抒***感和表现精神境界。
如伟人毛泽东书法作品,此幅书法作品的内容是:“我们一定要建设一支海军,这支海军要能保卫我们的海防,有效地防御帝国主义的可能侵略″。
这幅书法作品用笔刚健有力,结字呈左低右高斜势,宽博豪放,气魄雄伟,有不屈不挠的大无畏精神和横扫千军的战斗精神充满字里行间。
书法艺术和文学艺术是相辅相成的,只有相互交融,才能丰厚文化底蕴。(个人浅见,仅供参考)。
书法作品会增加文学作品的感染力吗?
我们在观赏书法作品时,大家都有这样的体会,这个人的字雄健,那个人的字柔婉,这个人的字朴实,那个人的字庄重……字就如同人一样的充满了性情。这也就是我们的文字所独有的艺术魅力。
书法既然有了性情,表现在文学作品中,与文学作品的内容相贴切,便能使文章蓬荜生辉。王羲之的《兰亭序》,便是因他绝妙的书法,使得这篇文辞并无过人之处的文章名扬四海,宇内皆知。王羲之在写《兰亭序》时处于心畅神融的情境中。笔墨相发,情舒意闲,写下了这一光辉典章。但是,《兰亭序》其实还有一个与其大部分相同的一篇文章。知道的人又有多少?
《兰亭序》实际是一篇仿作。原作名为《临河叙》,作者名为石崇。王羲之稍做修改,再加上他精湛的书法,便成为了名闻天下的名篇。而《临河叙》,依然默默无闻。
岳飞写的四个大字“还我河山”。气势磅礴,刚健雄强。表现出的是一种不屈不挠的英雄气概
文学作品的内容,与书法的书体紧密贴合于一身,文令书添彩,书使文增辉。这是中国书法所具有的神奇魅力所在。
这里需要一个界定的前提:具备相应水平的书法作品才会增加文学作品的感染力。
为什么呢?
首先,风格相合才能增加感染力。书写者要准确把握文学作品的意境和情绪,以前我说过:苏东坡的“大江东去”,只适合意气风发、讲求雄强力量感的书法艺术风格来表现,用秀美的字体就不合适了;
祭侄文稿的写法,我没大见到有用赵字或米字来写的,因为味道不相符。这样的书法作品只会拉低文章的意境。
用小草写兰亭是可以的,用狂草可能就不一定不合适,因为王羲之在写兰亭的时候以及他的情绪和文章本身的已经,不是狷狂的,是界于理性和非理性之间的,是喝酒中“小醉”的状态。
这是文学作品和字体之间的相辅相成关系。
其次,文学作品的感染力还会需要合适的笔法来表现:比如田园类的诗,比较适合用二王的笔法来写,和闲适淡远的意境相合,颜真卿的笔法可能就不一定合适。比如王维的或陶渊明的诗,如果写得过于凝重、浑厚,可能会破坏掉诗的意境;
再次,书法作品的章法和墨法也会影响到文学作品感染力的表现:舒朗有致和密不透风的章法,一如兰亭序和祭侄文稿的章法安排,给人的审美感受是不同的,反过来用,就会适得其反;墨法同样,还拿前面的书法作品来比较:前者用枯笔,渴笔来表现给人的感觉,肯定不如润而相对淡然一点的墨法更契合作品的意境;后者恰好相反。
所以,书法艺术的创作,在选择文学作品的时候,一定要和自己的书法艺术风格相辅相成,这样才能够互相提高,反之必然会互相拉低表现力。
因此,书法家必须具备一定的诗词歌赋等文学作品的鉴赏能力,并在书写不同意境的文学作品时,***用不同的字体和笔法、墨法、章法,而不是随便一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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